创意永远有争议,正如设计师很容易产生市场部不懂设计的错觉,市场部又很容易产生老板不懂创意的错觉,所以老板就很容易产生头痛的感觉。 其实这来自于三种不同的创意视角,我把它们叫作设计视角、营销视角、和经营视角;设计视角注重的是手艺,营销视角注重的是创意,而经营视角考虑的是生意; 我们来谈谈设计、营销、经营三种视角的层次和关系。
设计产品的包装,不是在做一份设计图,而是在设计一场以消费者为主角的舞台剧。我曾经讲设计广告传播话语就是为消费者设计一句台词,一样的道理,设计产品包装就是以商场作为舞台,设计消费者进入商场这个舞台后的一系列判断与选择过程。
我在《超级购买理由》04篇的时候说“优秀的购买理由,一定要和消费者有直接联系”,不管是品牌的广告话语,还是产品的文案撰写,这是一条有效广告内容的前提准则。按照这个准则,我们在产品和服务所有的描述上,都应该是一种以给到消费者什么好处的角度陈诉,而不是用产品自己有什么特色的形式陈诉。
考虑风险,是所有人的本能,而人的任何一种本能,都可以被商业所利用,你不愿意承担风险,我就给你提供“零风险”这项服务,保险行业的存在就是基于因为人类不愿意承担风险的本能繁荣发展。
我经常在和哲仕的设计师们讨论设计时说“退后一点看看”,什么是“退后一点看”?为什么要退后一点看?因为退后一点看,就会把设计周围的环境一起看到,让自己的设计方案和它周围的环境放一起看,才是设计真实的效果。
所有的企业和产品,在面对一个客户去与留的问题上,通常都是会拼命的去想办法留住客户,在这一点上似乎成了一种不需要去质疑的准则。但我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是:该留的留下,想走的要让他赶紧走。
广告创意调用常识力量的原理,我们在很早前就讲过了,这里也可以再复习一遍:简单点说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人都知道的东西,人人都那样认为的知识,这类知识正是因为人人都知,所以通常大家都觉得不新鲜,不起眼,但它却是这世上最大的一股无形力量,人人都听它指挥,按它的指令在行动,受它的影响而却深信那是自己的主观选择,这就是常识的无形力量。
一件事情要干成,并且持续的干成,主要靠两个因素驱动:兴趣和责任!相对来说,责任又比兴趣会更能持续一些。因为兴趣是属于一种纯个人情感因素,大家都知道只要是情感因素的事情,随着时间的变化都是会变化的,这是一种自然生理规律。而责任不一样,责任是在情感的基础上又加了一层社会层面的义务约束,虽然那个义务可能也是自己自愿的,但责任的存在就已经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了。比如两个人从恋爱到结婚,恋爱的阶段更多的是个人的兴趣好情感,而婚姻就是责任了。
什么是品牌?我前面讲过品牌就是给到消费者名份和承诺。承诺什么呢?承诺消费者可以有惩罚自己的权利,企业给到消费者惩罚自己的权利越大,品牌就越大。
我在9年前的2009年写过一篇文章,叫《瞄准3年后》,里面讨论了一个关于企业经营动作与决策判断的话题,讲到了企业当下做的每一件事情,每一个动作和决策,都应该至少站到三年后去做判断。即:现在做这个动作和这件事情在三年后去看对企业是否有好处,是否对企业有利,只有这个答案是肯定的,那才是一个正确的动作。